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国平、黄 鑫
成 员:刘根蓉、魏 东、张 洪、向 斌、邓 幸、刘航宇、文苛如、姚 刚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督查组、违纪处理组和试卷存档组,名单如下:
1.考务组组长:何小强
成员:杨雪梅、董青松
2.督查组组长:刘根蓉
成员:张 洪、向 斌、邓 幸、刘航宇、文苛如
3.违纪处理组组长:魏 东
成员:徐 梁、郑媛元、杨家勇、符菱雁
4.试卷存档组组长:何小强
成员:杨雪梅、董青松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根据教务处汇总的转专业申请名单确定需转入专业,教研室负责根据转入专业的专业特点确定考试科目,按照考试大纲出卷。
2.通知转专业学生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学生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或学生证),考试专用纸由学院提供,其他考试用品自备,考试完成后,考核材料学院存档,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将公示无异议的《艺术学院拟接受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及《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教务处。
三、转专业条件
1.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学生。
2.考试考核科目需达到60分及格线,在及格线基础上按照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转入新专业之后须补修之前没有上过的专业课程。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艺术综合测试
五、阅卷计划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牵头,教研室组织阅卷教师阅卷,所有试题需按照成都文理学院考试评分细则及阅卷办法进行阅卷,以保证考试阅卷的公平公正。
艺术学院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