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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最美“咔”摄影比赛

2020-10-16

主要流程
   

1、活动对象
     

   艺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2、活动时间

(1)作品收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9日中午12:00前。

(2)初选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2日

初选形式:“文理艺家”微信公众号线上评选。

(3)复选时间:2020年10月23日14:30—16:30

复选形式:参赛者作品讲解,专业老师评选。

(4)地点:多媒体教室(地点暂定)

(5)作品展示:2020年11月19日8:30-18:30

(6)作品展示地点:一食堂主干道(一、二栋寝室之间)。

3、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主题不限。

(2)作品要有作品名称,作品介绍。

(3)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需备注自己的学院、年级、班级、姓名、学号。

(4)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展示内容积极健康、新颖创新。

(5)参赛形式为主题照,照片数量控制在1-5张之内。

(6)照片均为参赛者拍摄,不得网上下载。如若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7)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以及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将作品以邮件的形式于10月19日中午12:00前发至宣传部邮箱:3406580877@qq.com

(1)征集投票

通过基于“文理艺家”微信客户端的平台进行征集,投票等。参赛者可以通过自身渠道进行拉票。

(2)活动流程

[1]、投票平台搭建完毕后进行宣传工作。

[2]、由各院学生积极参赛,投票:每人每天1票。

[3]、待活动日期截止时,统计得票数,并公布最终的评选结果,颁与获奖者相关奖品。

(3)参选办法

对参与本次比赛的学生作出如下规定:

以下因素将取消评比资格:

[1]、尺寸过小或分辨率过低导致照片模糊的;(1M以下,组合照除外)。

[2]、因使用PS软件等数码处理措施妨碍作品真实性的。

[3]、明显是网络下载或他人作品的。

[4]、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刷票等行为的。

其他被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如对焦不准确不能突出主体,曝光不足或过多而影响评判的)。

本评比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宣传部负责人联系。

5、评选标准:(满分100分)

(1)主题性:作品主题要求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同时要求主题与参赛作品名称、介绍、内容相符。(40分)

(2)技术性: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30分)

(3)创造力: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30分)

6、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人气奖2名。


希望艺术学院全体学子踊跃参加,更好的融入校园生活,定格同学们身边的美丽瞬间,共筑艺术学院美好的明天。

 

发展美、欣赏美、崇尚美、表现美、创造美



传 真:028-61565128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邮 编:6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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