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出席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

2013-11-25

及第六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基层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将于2014年3月上旬召开。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总结学校第五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五年学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凝聚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动员和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全面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全面强化学校办学特色,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教师教育为鲜明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内知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奋斗。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查学校第五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选举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校委发〔2013〕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出席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及第六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出席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条件和构成

    1.代表名额。学校党委确定第六次党代会正式代表数为200名左右,分配我院出席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数为3名,按照差额要求,提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学校党委要求代表要在年龄、岗位等结构上体现广泛性。

    2.代表条件。我院出席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在我院工作或学习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具体条件包括: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建设,在教学、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业务学习中成绩显著;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能认真履行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院出席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由院内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推荐提名办法。具体方法步骤是:

    1.党支部组织党员推荐。院内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全院符合党代表条件的党员中提名推荐(每名党员提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党支部统计汇总提名推荐情况,填写《党支部酝酿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汇总表》(附件1),于11月27日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2.学院党委全面考察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学院党委汇总院内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人选,成立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代表条件和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尤其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察结论。

    3.学院党委遴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考察组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意见,学院党委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党员的意见和代表构成要求进行遴选,研究提出初步人选4名,并将提出的初步人选向院内各党支部反馈并征求意见。

    4.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学院党委再次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并于12月6日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酝酿提名情况报告、各党支部先前报送的《党支部酝酿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汇总表》、《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及代表选举办法。

    5.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学院党委将于12月上旬召开“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出席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在选举大会上通过后生效)选举产生出席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会议选举前,将经学校党委批准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进行充分酝酿通过后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于12月13日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选举情况报告、《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附件3/一式两份)、《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一式两份)。

    二、做好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

    (一)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条件和构成

    1.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及名额。第六届党委设委员25名,由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机关职能部门和院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组成;第六届纪委设委员11名,由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专职纪检干部、机关职能部门和院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组成。按照差额要求,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3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14名。

    2.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条件。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除具有党代表应具有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校第六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1.党支部组织党员提名。院内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向每一位党员(含预备党员)发放《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附件6),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好提名表(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5人、纪委委员不超过11人),党支部汇总提名情况(汇总时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30人、纪委委员不超过14人),填写《党支部酝酿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汇总表》(附件7),并随党员个人填写的《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一并于11月27日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2.学院党委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学院党委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超过30人、纪委委员初步人选不超过14人),填写《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汇总表》(附件8),于11月29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3.学校党委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各学院(单位)提交的建议名单,学校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学院(单位)交党员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推荐。学院党委汇总各党支部推荐情况和讨论意见后,于12月6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4.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学校党委在坚持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同时考虑工作需要、代表性及单位分布等因素,由党委会确定第六届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按要求报批、提交。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要求

    召开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和学校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院内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将通知精神和有关情况传达到每一位党员,认真做好党代会的动员和宣传工作;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如期完成任务。院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召开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有关条文和选举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把做好党代会有关工作与加强学院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共8项,此处略去)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发展美、欣赏美、崇尚美、表现美、创造美



传 真:028-61565128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邮 编:610401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Copyright © 2022 成都文理学院 蜀ICP备11012699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05 16:28:14